请求政府部门公正廉明的为业主做主 - 第2页 - 【A5】遂宁房产论坛 - 遂州网论坛 - Powered by Discuz!

2023-04-23 10:33:52

21楼
 楼主 发表于 2016-11-24 15:34:21 只看该作者

我咨询过合规部的同事:
1、基本可以判断该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。你们前期所交的多是订购、认购协议(不 ...

政府这么多部门老百姓又怎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呢?因此只有把事情闹大才能有管理部门出面解决。
22楼
 楼主 发表于 2016-11-24 15:41:41 只看该作者

确实这是死马当活马医的一条正确道路,但是不要抱太大希望;既然开发商到了这个局面,肯定一大堆债务。

确实那个开发商债务一大堆,现在就剩下烂命一条了,真心把他给分尸了。
23楼
发表于 2016-11-24 19:10:51 只看该作者

从来都说明我只是表明个人看法和观点,实在是忍不住,瓜在哪里?

你的智商很高?

楼主发帖是为解决问题,寻求大家的帮助。

无论我的想法或思路对与不对,都是在我的看法内为楼主提供帮助。

瓜在哪里?

瓜在哪里?

说我水平不够,见识浅薄,我虚心接受。

用瓜这个词,你觉得合适?
24楼
发表于 2016-11-24 19:19:23 只看该作者

政府这么多部门老百姓又怎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呢?因此只有把事情闹大才能有管理部门出面解决。

说通俗点,即使你通过各种努力、渠道把事情闹大,相关部门出来来管。


最终还是回到按现在法律框架内解决。


你交的钱是交到开发商手里的,是你与开发商的经济纠纷。政府不可能给你们买单,目前能最快解决问题的,就是找个律师,理清各种关系,在实质上减轻你们的损失。

即使最终你们没能挽回损失,对于开发商没拿到预售证就开始收订金也好、诚意金或其它名目,职能部门没有太大责任。

从最快能解决问题、有最大可能减轻损失的角度出发,找个律师,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最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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